励志秀
-经典日志-情感日志-伤感日志-心情日志-搞笑日志-唯美日志-亲情故事-爱情故事-友情故事-职场故事-励志故事-人生故事-哲理故事-校园故事-名人故事-
文章搜索:   热门搜索: 励志  人生  爱情  搞笑  口号
当前位置:励志秀> 笑话> 司法> 文章内容

证 人

作者:佚名 发布时间:2012-07-31 14:03
  科恩去找律师:“博士先生,您看,格林这个无赖都写了些什么?说我该还他2000银币,否则就要控告我,我敢发誓,我这一辈子从未从他手里拿到过2000银币!” 
  律师:“那么事情就非常简单了,秘书小姐,请录下我的话。由于我从来未从您手里得到过这样一笔借款,因此对您的起诉不予理睬……” 

  “哎呀,博士先生,错啦,完全错啦!您是在哪里学的法律?秘书小姐,您这样写:在我早已还清您2000银币之后,对您的控告我不予理睬……” 

  “科恩先生!您刚才说您敢发誓从未从他手里借过钱!” 

  “那么,我得到过吗?” 

  “那您为什么要写上您已经还掉了?” 

  “博士先生,您瞧:如果我照您所说的那样写,那么最后他就能举出两个证人来证明他给过钱……而照我的意思写,那么证人就必须由我来提出。”

上一篇:你也如此   下一篇:离婚手续
其它相关文章
·谁被污辱
·心愿
·找错出纳员
·假钞
·斜眼的法官
·吃素
·单独行动
·提清法官注意
·打劫名言
·老死
最新发表文章
·谁被污辱
·心愿
·找错出纳员
·假钞
·斜眼的法官
·吃素
·单独行动
·提清法官注意
·打劫名言
·老死
随机推荐文章
·正直的贼
·关心
·广告
·反驳
·左手与右手
·检察官的启示
·先杀后奸
·如此劫道
·太贵了
·路边标语
发表评论
请自觉遵守互联网相关的政策法规,严禁发布色情、暴力、反动的言论。
评价:
本栏热门文章
·人渣 
·你知道不知道
·违章
·吃素
·打劫名言
·宣誓之后
·时间观念太差
·斜眼的法官
·答非所问
·女人不能做外交官
本栏精华文章
本栏推荐文章
·手 套
·树立酷毙帅呆的工作形象:公司规
·罚款涨价
·可以等待 
·司机喝酒
·尽力而为
·小偷偷警察
·时间观念太差
·都为了妻子
·证 人
Copyright 2017-2022 All Rights Reserved.